关于2013级第二批硕士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7-01-09浏览:1900设置

2013级第二批硕士毕业生、各部门及各学院:

为更好地给学生提供简便快捷的离校手续办理服务,推进研究生离校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现将2013级第二批硕士毕业生离校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关于离校时间

2017.01.09-2017.01.20,请同学们尽快办理。

离校手续单请见附件1《上海科技大学学生离校手续单-含办理点、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所有部门签字盖章完毕后将原件交于教学事务处肖老师留存备案。

二、关于党组织关系的转出

(一)党组织关系在联培院所的毕业生

持离校手续单或院所的离所()至联培院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已转出的请注明),相关要求按联培院所要求。

(二)党组织关系在上海科技大学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1、留校学习的毕业生党员,不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到学校党委办公室(地址:行政中心210,电话:20685316)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并填写转出告知书。请毕业生党员务必事先与所去单位联系,确定接转组织关系的上级党组织名称。沪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必须为县委组织部及以上党组织,沪内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必须为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可迁往人事档案托管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具体办理方法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相同。

三、关于户口转出

2013级第二批硕士毕业生户口已迁至联培院所的,应及时按照联培院所的规定将户口迁出,以免毕业离校后户口无挂靠地。需申请上海户口的学生,在离校及离院(所)后、落户结果出来前户口处理事宜请跟联培院所对接好。

四、关于退宿、退卡

2013级第二批硕士毕业生退宿、退卡事项由上海科技大学公共服务处负责,具体事项、联系方式与注意事项可参考附加2《公共服务处办理离校相关手续注意事项》。

五、关于档案转出

2013级第二批硕士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目前暂保管于上海科技大学教学事务处,但2013级毕业生的毕业答辩、就业与派遣工作全部由联培院所承担。所以,毕业生人事档案的去向应及时根据就业与派遣去向在离校时提供给肖老师。档案接收单位的填写须知可参考附件3《毕业生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备注:学生办理前最好提前跟联系老师预约办理的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的也请提前与相关老师联系。

 

                                    

 

上海科技大学

教学事务处

2017年0109

附件1  上海科技大学学生离校手续单-含办理点、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附件2   公共服务处办理离校相关手续注意事项

附件3   毕业生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