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本科生:
现将开学初补考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 以下6门课程将安排补考——《中华文明通论(上)》、《数学分析II》、《高等数学II(中)》、《高等数学II(英)》、《普通生物学II(植物学)》、《科研伦理与规范》。请相关同学做好准备。
2. 考试安排:
序号 |
课程 |
日期 |
时间 |
考试教室 |
1 |
中华文明通论(上) |
由任课老师随堂通知 |
||
2 |
数学分析II |
10月8日 |
17:00-18:30 |
教学楼306 |
3 |
高等数学II(中) |
10月8日 |
17:00-18:30 |
教学楼306 |
4 |
高等数学II(英) |
10月8日 |
17:00-18:30 |
教学楼306 |
5 |
植物学 |
10月9日 |
10:10-12:10 |
教学楼306 |
6 |
科研伦理与规范 |
10月9日 |
10:10-12:10 |
教学楼306 |
【补考原则(同上学期相关通知)如下:
经学校教学协同工作小组会议决定,可补考情况及补考成绩评定原则为:
1.是否可安排补考的科目以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意见为原则。如遇成绩评定组成较多的科目,补考成绩所占比重换算关系也由任课老师确定。
2.课程考核不合格(成绩为F或NP),经补考如果合格的成绩计为60分或C-。
3.申请过缓考(成绩为N),经补考按正常成绩评定。
4.“‘作弊‘和‘一学期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该门课程的成绩以F或N’计”两种情况只能重修,不可补考。】
教学与学生事务处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