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本科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重要通知

时间:2015-12-17浏览:1757设置


全体2015级本科生同学: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17-18周(2016.1.11-1.22)为考试周,现将考试周安排通知如下:

 

序号

年级

课程

开课单位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时长

开卷/闭卷

考场(座位数)

1

2015

英语 (写作)

教务处

2016/1/11(周一)

13:00-14:00

60分钟

闭卷

报告厅,行政楼405,教学楼306,教学楼309,教学楼308,教学楼310,教学楼311

2

2015

英语 (口语)

教务处

2016/1/11(周一)

14:30-16:30



教学楼307,教学楼308,教学楼310,教学楼311,教学楼312,教学楼313,教学楼314

3

2015

数学分析I

教务处

2016/1/12(周二)

9:00-11:00

120分钟

闭卷

教学楼306,教学楼309,教学楼308

4

2015

高等数学I

教务处

2016/1/12(周二)

9:00-11:00

120分钟

闭卷

报告厅,行政楼405,教学楼310

5

2015

文学传统与写作

教务处

2016/1/12(周二)

15:30-17:00

90分钟

闭卷

教学楼306,教学楼309,教学楼308

6

2015

现代文学传统与写作

教务处

2016/1/12(周二)

15:30-17:30

120分钟

闭卷

报告厅,行政楼405

7

2015

普通物理I

物质学院

2016/1/13(周三)

9:00-11:00

120分钟

闭卷

行政楼405,报告厅,教学楼306,教学楼308

8

2015

现代生命科学导论

生命学院

2016/1/14(周四)

8:30-11:30

180分钟

开卷

教学楼306,教学楼309

9

2015

法与社会

教务处

2016/1/15(周五)

13:00-15:00

120分钟

开卷

行政楼405,报告厅,教学楼306,教学楼308,教学楼309

10

2015

普通化学I

物质学院

2016/1/18(周一)

9:00-11:00

120分钟

闭卷

行政楼405,报告厅,教学楼306,教学楼308,教学楼309

11

2015

普通物理I实验

物质学院

2016/1/19(周二)

13:00-17:00


实验操作+闭卷

科研楼5307A5209A

12

2015

普通化学I实验

物质学院

2016/1/20(周三)

9:00-16:00


实验操作

科研楼5307B5506C

2016/1/20(周三)

16:30-17:00

30分钟

笔试(思考题)

行政楼405,报告厅,教学楼306,教学楼308,教学楼309

13

2015

英语 (听力 & 阅读)

教务处

2016/1/21(周四)

13:00-14:30

90分钟

闭卷

行政楼405,报告厅,教学楼306,教学楼308,教学楼309,教学楼310,教学楼311


注:1、体育为随堂考,普通物理I实验操作、普通化学I实验操作、英语(口语)将分批进行。2、每场考试每个考场具体名单请以任课老师通知为准。

考试期间,请各位同学详阅自己的考场信息,提前到达指定教室,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附《上海科技大学考场纪律》) 

     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上海科技大学教学事务处

20151217

 

附:上海科技大学考场纪律

一、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并将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需贴有本人照片)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查对。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

三、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通讯设备。考生在考试期间操作通讯设备,或以任何形式上网者一律以作弊论处。

四、考生需自带考试用具。如确有需要,需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互借。

五、参加闭卷考试的考生,除携带必要考试用具及授课教师特殊要求的用具外,书籍、笔记、掌上电脑和其他电子设备等物品一律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参加开卷考试的考生,可以携带教师指定的材料独立完成考试,但不准相互讨论,不准交换材料。

六、考生对于试卷分发错误、印刷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与试卷答案有关的问题。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需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准许,题卷、答卷、证件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全部留在考位上,方可离场,离场时间不补。

八、考生在考试时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夹带、抄袭或偷看他人考卷,如有违反又不听劝告者,监考人员可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视违纪情节予以处理。

九、考试终止前1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考试时间终止时,考生应将试卷及答卷放在桌上,经监考老师收集和清点试卷及答卷并宣布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场。

十、凡拖延交卷、警告无效的考生,该课程以零分计。

十一、本纪律由教学与学生事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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