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转学院工作的通知
2015级、2016级本科生及各学院:
根据《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就开展2016年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转学院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转专业、转学院可报名学生
(一)2015级本科生
根据《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针对2015级本科生,根据相关规定,除下列情形之外的,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转学院申请:
1、已有过转过专业、转学院记录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已达到退学程度的。
(二)2016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2016级本科生,除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均可根据学院相关要求和规定提交转专业、转学院申请。
二、转专业、转学院报名原则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学生填报转专业、转学院申请前,应仔细了解相应学院的转专业规则,以及对于毕业所需修读课程和成绩等方面的要求。
三、各学院转专业、转学院的要求、所需材料及受理截止时间
(一)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转专业、转学院所需申请材料 |
申请截止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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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需提供申请材料 |
12月14日 |
1、 转专业、转学院审核结果以信息学院学术委员会结果为准。 2、 材料齐备后请交至学院办公室:创管学院315办公室(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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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内转专业 |
3、知情告知书:点击下载 备注:2016级新生提供期中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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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信息学院 |
1、 审批表: 点击下载 2、材料要求请参照转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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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信息学院 |
3、知情告知书:点击下载 备注:2016级新生提供期中考试成绩 |
(二)生命学院
申请转出或转入生命学院的,请于12月14日前提交申请。建议转出生命学院的请根据转入学院的时间节点,提前提交材料。
申请转入生命学院的学生,生命学院原则上有以下几点要求:
1、对生命科学有兴趣;
2、GPA≥3.0;
3、所需申请材料:
a、审批表;
b、申请书(包括转院原因、对生命科学的了解、学习计划等);
c、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2016级新生提供期中考试成绩);
对于转入生命学院成功的学生,应和本院学生共同选课,是否需要降级选课取决于个人学习能力,学院不作强制要求,但须满足学院的毕业要求。
(三)物质学院
1、物质学院内学生转专业或转入物质学院的,请于12月14日前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审批表、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2016级新生提供期中考试成绩)。
2、转出物质学院的,请根据转入学院的要求与时间节点提交所需材料,建议根据转入学院截止时间提前提交。
四、教学事务处接收各学院转专业、转学院材料的要求与时间节点安排
1、转专业所提交材料包括审批表、成绩单及学院自己规定需提交的,都必须签字和公章齐全;
2、学院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过后于12月23日前将审核结果提交至教学事务处。
3、教学事务处将学院提交材料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将公布此次转专业、转学院成功的学生名单。
五、相关工作事宜说明
1、转专业正式录取名单发布后,各院系教务员应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转入的准备工作。
2、获准转学院的学生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到转入学院进行注册,并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部门 |
联系老师 |
办公电话 |
|
教学事务处 |
肖老师 |
021-20685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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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
屠老师 |
021-20685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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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学院 |
周老师 |
021-20685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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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 |
张老师 |
021-20685020 |
教学事务处
2016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