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及各学院:
根据《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转专业可申请学生
根据《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转专业工作面向大一(2016级)和大二(2015级)本科生,除下列情形之外的,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1、已有过转专业记录的;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3、已达退学程度的。
二、转专业申请原则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仔细了解拟接收学院的要求,以及对拟转入专业毕业所须修读课程和成绩等方面的要求。
三、各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所需材料及受理截止时间
(一)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转专业所需申请材料 |
相关要求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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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需提供申请材料 |
1、 对于申请转入信息学院的,要求GPA≥3.0(针对信息学院培养方案,只计算数学课程群、自然科学基础选修课和专业课程) 2、 转专业、转学院审核结果以信息学院学术委员会结果为准。 3、 材料齐备后请交至学院办公室:信息学院1A-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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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
学院内转专业 |
3、知情告知书: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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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信息学院 |
1、 审批表: 点击下载 2、材料要求请参照拟接收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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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信息学院 |
3、知情告知书:点击下载 |
(二)生命学院
申请转出或转入生命学院的,请于4月21日前提交申请。建议转出生命学院的根据转入学院的时间节点,提前提交材料。
申请转入生命学院的学生,生命学院原则上有以下几点要求:
1、对生命科学有兴趣;
2、GPA≥3.0;
3、所需申请材料:
a、审批表;
b、申请书(包括转院原因、对生命科学的了解、学习计划等);
c、成绩单(将由教务处统一提供给学院);
对于批准转入生命学院的学生,应和本院学生共同选课,是否需要降级选课取决于个人学习能力,学院不作强制要求,但须满足学院的毕业要求。
(三)物质学院
对于申请转入物质学院学生或物质学院内部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满足以下要求:
1.GPA≥3.0;
2.请于4月21日前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a) 审批表;
b) 申请书(内容包括:转专业原因,对所转专业的了解,个人学习情况介绍,转专业后学习计划等);
c) 成绩单(将由教务处统一提供给学院);
申请转出物质学院的学生,请根据拟接收学院的要求与时间节点提交所需材料,建议根据拟接收学院截止时间提前提交。
四、教学事务处接收各学院转专业材料的要求与时间节点安排
1、提交学生转专业材料包括审批表、成绩单及学院另行规定的,须签字和公章齐全;
2、学院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需告知学生未通过原因,并于5月0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提交至教学事务处。
3、教学事务处将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材料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公示此次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五、相关工作事宜说明
1、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负责老师应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转入的准备工作。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已修课程的各项考试,且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全部记入成绩档案,其相应的课程由接收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和转换。
3、被批准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到转入学院进行注册,并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相关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部门 |
联系老师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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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信息学院 |
屠老师 |
021-20685212 |
信息学院 1A-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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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师 |
021-20685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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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学院 |
杜老师 |
021-20685513 |
物质学院 4号楼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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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 |
张老师 |
021-20685020 |
L楼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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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务处 |
肖老师 |
021-20685592 |
行政中心103 |
教学事务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