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及各学院:
根据《上海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可申请学生
根据《上海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大一(2017级)、大二(2016级)和大三(2015级)本科生,除下列情形之外,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1、已有转专业记录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二、转专业申请原则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仔细了解拟接收学院的要求,以及拟转入专业毕业所须修读课程和成绩等方面的要求。
三、各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所需材料及受理截止时间
各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所需材料及受理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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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转专业类型 |
需提供申请材料 |
具体要求 |
截止时间 |
信息学院 |
转出信息学院 |
材料要求请参照拟接收学院 |
对于申请转入信息学院的: 3、转专业审核结果以信息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结果为准。 |
5月 4日 |
院内转专业或转入信息学院 |
1.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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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 |
转出生命学院 |
材料要求请参照拟接收学院 |
申请转入生命学院的学生,生命学院原则上有以下几点要求: 4.对于批准转入生命学院的学生,应和本院学生共同选课,是否需要降级选课取决于个人学习能力,学院不作强制要求,但须满足学院的毕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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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生命学院 |
1.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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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学院 |
转出物质学院 |
材料要求请参照拟接收学院 |
对于申请转入物质学院学生或物质学院内部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满足以下要求: 3.转专业的审核结果以物质学院学位委员会决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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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转专业或转入物质学院 |
2.申请书(内容需包括:转专业原因,对所转专业的了解,个人学习情况介绍,转专业后学习计划等) |
四、教学事务处接收各学院转专业材料的要求与时间节点安排
1、提交学生转专业材料包括审批表、成绩单及学院另行规定的,须签字和公章齐全;
2、学院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需告知学生未通过原因,并于5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提交至教学事务处。
3、教学事务处将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材料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公示此次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五、相关工作事宜说明
1、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负责老师应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转入的准备工作。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已修课程的各项考试,且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全部记入成绩档案,其相应的课程由接收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和转换。
3、被批准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到转入学院进行注册,并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相关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部门 |
联系老师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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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信息学院 |
徐老师 |
021-20685212 |
信息学院 1A-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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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学院 |
杜老师 |
021-20685513 |
物质学院 4号楼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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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 |
张老师 |
021-20685020 |
L楼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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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务处 |
肖老师 |
021-20685592 |
行政中心103 |
上海科技大学
教学事务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