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可申请学生
根据《上海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大一(2018级)、大二(2017级)和大三(2016级)本科生 ,除下列情形之外,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1、已有转专业记录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二、转专业申请原则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仔细了解拟接收学院的要求,以及拟转入专业毕业所须修读课程等方面的要求。
三、各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所需材料及受理截止时间
各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所需材料及受理截止时间 | ||||
学院 | 转专业类型 | 需提供申请材料 | 具体要求 | 截止时间 |
物质学院 | 转出物质学院 | 材料要求请参照拟接收学院 | 5月10日 | |
转入物质学院或院内转专业 | 1. 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2.申请书(内容需包括:转专业原因,对所转专业的了解,个人学习情况介绍,转专业后学习计划等); 3.物质学院转专业风险告知书; | 对于申请转入物质学院学生或物质学院内部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满足以下要求: 3.转专业的审核结果以物质学院学位委员会决议为准。 | ||
生命学院 | 转出生命学院 | 材料要求请参照拟接收学院 | ||
转入生命学院或院内转专业 | 1. 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 申请转入生命学院的学生,生命学院原则上有以下几点要求: 4.对于批准转入生命学院的学生,应和本院学生共同选课,是否需要降级选课取决于个人学习能力,学院不作强制要求,但须满足学院的毕业要求。 | ||
信息学院 | 转出信息学院 | 材料要求请参照拟接收学院 | ||
转入信息学院或院内转专业 | 根据信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细则》规定:学生只在大二上学期可以申请转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故此次不受理转入或院内专业调整申请。 |
四、教学事务处接收各学院转专业材料的要求与时间节点安排
1、学院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需告知学生未通过原因,并于5月2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提交至教学事务处。
2、提交学生转专业材料包括审批表、成绩单及学院另行规定的相关材料,须签字和盖章齐全;
3、教学事务处将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材料报批通过后,将公示此次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五、相关工作事宜说明
1、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负责老师应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转入的准备工作。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已修课程的各项考试,且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全部记入成绩档案,其相应的课程由接收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和转换。
3、被批准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到转入学院进行注册,并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相关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学院/部门 | 联系老师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址 | |
信息学院 | 徐老师 | 021-20685212 | 信息学院 1A-211 | |
物质学院 | 杜老师 | 021-20685513 | 物质学院 4号楼507 | |
生命学院 | 张老师 | 021-20685020 | L楼401 | |
教学事务处 | 肖老师 | 021-20685592 | 行政中心103 |
教学事务处
2019年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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