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考生须知(2021年6月修订)

时间:2021-11-29浏览:416设置


一、考生应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令。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持带有本人清晰头像的校园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坐,并将校园一卡通等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位的指定位置,以备查对。凡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者,监考人员有权不发放试卷。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缺考处理。

四、闭卷考试时,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关闭手机,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手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禁止使用具有存储、编程、查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考生不得使用自带草稿纸。考位周围不得放置任何教材或参考资料。开卷考试时,不得使用电脑等同类电子设备,不得相互借阅参考资料等。上述要求,课程主考老师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如确有需要,应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借用。

六、遇到试卷分发错误或出现试卷印刷模糊等问题时,考生可举手询问并由监考人员解答处理,但不得问及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暂离考场(如去洗手间)时,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将试卷、答卷、身份证件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留在考位上。离场时间不补。

八、考生应保持考场肃静。在考试过程中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严禁夹带、抄袭或偷看他人考卷。如有违反或不听劝告者,监考人员可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视违纪情节予以处理。

九、考试结束前10分钟,考生不得交卷。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并将试卷及答卷放在考位上,在座位上等候,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试卷、答卷和草稿纸等考试材料。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监考人员可声明不再收卷。监考人员对收回的考试材料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十、本须知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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