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2022年春学期3+1国际交流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2022 春 3+1 项目简要信息 参考 in chart.pdf (可下载)
校内申请的截止日期为7月13日 (周二)下午5:00。项目的具体信息以最新项目通知为准。请同学们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注意事项:
1.学生在学期间仅有一次参加长期(一学期至一学年)校际交流项目的机会;
2.学生在我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学生可认定的国际交流课程总学分不能超过该学生毕业所要求的最低学分的25%,包括3+1项目、暑期课程和自行联系的项目认定的课程学分。
3.校内申请阶段,每个批次的项目,每名同学最多可同时报名两个项目;
4. 向合作大学发送推荐名单时,每名学生只报至一个学校,以学生第一志愿为准;如第一志愿校内申请阶段未审核通过,可参与第二志愿的审核推荐,予以同等对待。(注:如第一志愿报MIT或 HARVARD且通过校内评审,学生在学校向合作项目正式推荐时,可同时选报一所二志愿学校。如最终仅获一校录取,则应接受该校offer; 如一志愿和二志愿学校都予以录取,原则上须接受第一志愿学校的offer。)
5.获得本校推荐之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申请对方大学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6.申请人需具备交流学校对交流学生的具体要求,如因学生申请条件未达到接收院校要求最终未能录取,学生自行负责;
7.正在推荐过程中或已被合作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可再次报名。
8.入学要求以交流学校信息为准。项目信息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更改,以更新信息为准;
9.一旦申请成功,如无特殊原因,不可退出;否则,该生在本科学习阶段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其他国际交流项目。
10. 学生可申请将国际交流课程认定至培养方案的相应模块。请注意,以下模块要求的学分须通过修读校内课程满足,不接受学分认定:“人文社科通识课程”中的“通识必修课”、“创意与艺术课程群”,“数学课程群”、“物理课程群”、“化学课程群”、“生物课程群”、“信息课程群”。否则学生可能因学分修读未完成而延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