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2-07浏览:13设置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大力推进访学、留学资助工作,根据《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现将2023年我校该项目遴选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导师推荐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   选派计划和资助内容

(一)     选拔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仅限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仅限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导师根据与合作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合作项目的需求,以及研究生培养的需要,由导师提出,推荐学生申请,学院组织评审。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二)     资助时长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   申请条件

(一)   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三)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和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七)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   国外接收单位及导师要求

  (一)国外接收单位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港澳台地区的单位不在国外接收单位范围;

  (二)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须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合作科研项目赴国外学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

  (三)被国内高校聘为特聘/客座教授的国外知名教授,不建议作为本项目留学人员的国外导师;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将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对往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数量等进行评估。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多可新资助2名本项目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五、   选派工作流程

(一)     选派具体流程及时间表见下: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时间节点

环节

工作内容及安排

1-3

学生材料准备

申请学生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联系接受学校,并收到接受学校的预录取通知书或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导师正式邀请函;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研究生重点支持在国内导师的指导下联系接受学校的外方导师,并收到国外学校导师邀请函(可以是扫描件)以及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研修计划。

310日前

学生报名

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上传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

315日前

学院评审

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315

学院上报

学院并将推荐名单报至研究生院(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

316-317

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将整理并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会,产生的正式推荐人选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最终书面申请材料的后续工作,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317-324

学生网上报名

1经学校推荐的候选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在选择“受理机构”时,选择“上海市教委”

2、学生根据上海市教委邮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除“单位推荐意见”)

324

学校材料上报

研究生院向上海市教委上报推荐学生的纸质材料

328-331

教委材料上报

上海市教委审核网上报名数据和书面材料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4-5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5

录取材料下发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入选名单,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6

出国手续办理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时间节点

环节

工作内容及安排

428日前

导师推荐

导师向学院提交推荐研究生名单

1-5

学生材料准备

申请学生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联系接受学校,并收到接受学校的预录取通知书或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导师正式邀请函;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研究生重点支持在国内导师的指导下联系接受学校的外方导师,并收到国外学校导师邀请函(可以是扫描件)以及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研修计划。

510日前

学生报名

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上传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

515日前

学院评审

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515

学院上报

学院将推荐名单报至研究生院(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

517-519

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将整理并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会,产生的正式推荐人选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最终书面申请材料的后续工作,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519-523

学生网上报名

1经学校推荐的候选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在选择“受理机构”时,选择“上海市教委”

2、学生根据上海市教委邮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除“单位推荐意见”)

525

学校材料上报

研究生院向上海市教委上报推荐学生的纸质材料

526-531

教委材料上报

上海市教委审核网上报名数据和书面材料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6-7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7

录取材料下发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入选名单,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8月起

出国手续办理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二)     申请人《上海科技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材料列表》(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学院。注意:申请人电子版材料每个文件不得超过2M

(三)     学院所需提交材料: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汇总表》(附件2),须对申请人标明推荐排序

2. 联培博士研究生的《校内评审意见表》(附件3),由各推荐学院进行准备,学院项目负责人组织3-4位相关专家(申请人导师除外)进行评审后填写,并请所有专家签字,在“综合意见”栏加盖推荐学院公章,表头的 “校内主管部门(盖章)”留空。学院项目负责人需将签字盖章后的《校内评审意见表》扫描成电子版PDF文件。

3. 《单位推荐意见》由各推荐学院提交(附件4),请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word版的推荐意见,主要内容为对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推荐意见。

4.申请人已提交学院的申请材料,参见附件1

(四)     请学院按照以下名称建立三个文件夹:

      XX学院-2023联培或攻博”

       申请人姓名(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

       每位申请人的所有电子版材料须按照《材料列表》中“电子版名称格式”一栏要求(如“01张三-申请表”)命名。

      汇总的电子版学生材料以“XX学院2023年高水平大学项目申报材料(联培/攻博)”为邮件主题发送至 liutt2@shanghaitech.edu.cn,纸版材料请提交至研究生院(行政中心104);学院报送截止日期为315(攻读博士学位类型)

六、   可利用渠道

(一)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渠道,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https://www.csc.edu.cn/chuguo可申报项目中根据,国别和类别进行选择。

(二)     学生本人或导师自行联系申请国外知名大学。

七、   注意事项

(一)     请拟申报2023年国家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同学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了解2023年度选拔简章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     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9

(三)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4

(四)     通知未尽事宜,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规定为准。

(五)     申请时如有问题可按各专栏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六)     校内联系人

研究生院: 刘婷婷  studyabroad@shanghaitech.edu.cn  行政中心104

 

 

附件列表:

1.  上海科技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材料列表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汇总表(内含两个sheet

3.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4.  上海科技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

5.  上海科技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023高水平公派留学附件.zip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