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转专业学生
根据《上海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大一(2023级)、大二(2022级)和大三(2021级)本科生,除下列情形之外,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1.已有转专业记录的;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3.已达到退学程度的。
二、转专业申请原则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入入学当年度未招生的专业。
2.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仔细了解拟接收学院的要求,以及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等方面的要求。
三、转专业申请方式
本学期转专业申请通过学校egate“本科生学籍异动申请管理”服务模块进行线上申请,拟接收学院所需材料均以附件方式上传。
四、各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所需材料及线上受理截止时间
学生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以系统提交时间为准),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均参照拟接收学院要求进行申请。
各学院转专业的具体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转专业类型 | 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 具体要求 |
转入物质学院或学院内转专业 | 1.申请书(内容需包括:转专业原因,对所转专业的了解,个人学习情况介绍,转专业后学习计划等) 2.物质学院转专业风险告知书(附件1) 3.成绩单(egate“本科生电子成绩单”模块自助下载获取) | 对于申请转入物质学院或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 1.原则上要求GPA≥3.0,如果学生对于申请转入专业有特殊专长可破格申请; 2.转专业的审核结果以物质学院学位委员会决议为准。 |
转入生命学院或学院内转专业 | 1.申请书(包括转院原因、对生命科学的了解、学习计划等) 2.成绩单(egate“本科生电子成绩单”模块自助下载获取) | 申请转入生命学院的学生,生命学院原则上有以下几点要求: 1.对生命科学有兴趣; 2.GPA≥3.0; 3.对于批准转入生命学院的学生,应和本院学生共同选课,是否需要降级选课取决于个人学习能力,学院不作强制要求,但须满足学院的毕业要求。 备注:2021级非生医工专业学生申请转入生医工专业,选择生命学院;2022级和2023级非生医工专业学生申请转入生医工专业,选择生医工学院。 |
转入信息学院或学院内转专业 | 1.信息学院转专业申请书(附件2) 3.成绩单(egate“本科生电子成绩单”模块自助下载获取) | 1.申请的详细规则请参考《信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细则》; 2.转专业审核结果以信息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结果为准。 |
转入数学研究所 | 1.申请书(包括转专业原因、对数学的了解、个人学习情况介绍,转专业后学习计划等) 2.成绩单(egate“本科生电子成绩单”模块自助下载获取) | 对于申请转入数学研究所的学生: 转专业的审核结果以数学研究所教学委员会决议为准。 |
转入创管学院 | 1.创管学院转专业申请书(附件4) 2.创管学院转专业知情告知书(附件5) 3.成绩单(egate“本科生电子成绩单”模块自助下载获取) | 对于申请转入创管学院的学生: 转入名额由创管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当年申请情况决定,最终审核结果以创管学院教学委员会决议为准。 |
转入创艺学院 | 1.创艺学院转专业申请书(附件6) 2.创艺学院转专业知情告知书(附件7) 3.成绩单(egate“本科生电子成绩单”模块自助下载获取) 4.个人作品集(需从创造力、表现力和完成度三方面准备;若涉及团队合作,需标注本人参与部分。) | 对于申请转入创艺学院的学生(对于专业方向的调整根据学院内规定办理): 1.GPA≥3.0; 2.学院先根据材料初审; 3.通过材料初审后,安排面试; 4.转入名额由创艺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当年申请情况决定; 5.最终审核结果以创艺学院教学委员会决议为准。 |
转入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1.申请书(包括转院原因、对生医工学科的了解、个人学业科研情况、转入后的学习计划等,请附本人签名) 2.成绩单(egate“本科生电子成绩单”模块自助下载获取) | 1.原则上要求GPA≥3.0; 2.转专业审核结果以生医工学院教学委员会决议为准; 3.请充分考虑转学院、转专业的风险,转入后须满足生医工学院培养方案的要求。 备注:2021级非生医工专业学生申请转入生医工专业,选择生命学院;2022级和2023级非生医工专业学生申请转入生医工专业,选择生医工学院。 |
五、教务处接收各学院转专业材料的要求与时间节点安排
1.学院线上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需告知学生未通过原因,并于2023年12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线上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将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报批后,公示此次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六、相关工作事宜说明
1.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负责老师应及时做好学生材料的转出或转入的准备工作。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已修课程考试,且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全部记入成绩档案,其已修课程由接收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和转换。
3.被批准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自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起到转入学院进行注册,并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相关负责老师信息一览表:
院所/部门 | 联系老师 | 办公电话 | |
物质学院 | 杜老师 | 021-20685513 | |
生命学院 | 张老师 | 021-20685020 | |
信息学院 | 史老师 | 021-20684446 | |
创管学院 | 叶老师 | 021-20684769 | |
数学研究所 | 程老师 | 021-20684803 | |
创艺学院 | 张老师 | 021-20685066 | |
生医工学院 | 李老师 | 021-20684598 | |
教务处 | 张老师 | 021-20680912 |
附件: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